何传杰同志在2026年1月—2026年6月期间,已完成单位规定工作量的100%(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)。
邓娟同志在2026年1月—2026年6月期间,已完成单位规定工作量的100%(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)。
特此公示
若教职工有意见,请于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创新创业中心书面或电话(0817-2314608)反映。